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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05.16| 公告

2019/05/16 2019富邦甲子盃競賽章程(圍棋)


報名點此

個人組60歲以上都可以,團體組搭檔6歲也可能

2019富邦甲子盃競賽章程

一.宗 旨:為倡導活躍健康以及人際共融,特舉辦本比賽
二.主辦單位:台北富邦銀行公益慈善基金會
三.協辦單位:臺北市體育總會桌球協會、中華職業圍棋協會
四.承辦單位:東軒有限公司、英格國際行銷、迦勒文創
五.比賽日期:中華民國108年7月27日星期六
六.比賽地點:臺灣大學綜合體育館(台北市大安區羅斯福路四段1號)
七.比賽項目:桌球、圍棋

八.報名:
1.資格:凡領有中華民國國民身分證且符合各組比賽年齡規定者均可報名參加,每人限報單一項目之單一組別
2.日期:自108年4月15日中午12時起至108年6月14日或額滿為止
3.方式:請於『富邦甲子盃』官方網站進行線上報名,並填寫匯款資訊
4.報名費:個人組新台幣300元整,團體組一組新台幣600元整
主辦單位將贈與全額報名費並額外贈與相當於報名費之金額予天主教失智老人基金會。
每位參賽者可於比賽當日現場領取市值超過新台幣300元參賽禮一份,包含:點心餐盒、午餐、7-11禮券200元等(主辦 單位保有調整內容之權利)
5.繳費:請匯款至台北富邦銀行長安東路分行(012),帳號:203102600892 戶名:東軒有限公司
6.退費:因故或個人因素取消參賽者,於賽程表印製完畢前,得申請全額退還報名費或轉讓比賽資格;於賽程表印製完畢後恕不退費,比賽資格亦不得轉讓。


九.所有參賽者於比賽當日報到時,需攜帶附本人照片及身分證字號的有效身分證明文件正本如:身分證、健保卡等,供大會工作人員及裁判查驗。


十.比賽會場設有醫務組並投保公共意外險。惟公共意外險僅理賠因意外所受之傷害,參賽者本身疾患引起之病症不在理賠範圍內。參賽者出賽時請衡量個人之身體健康狀況,身體不適者請勿出賽,如勉強出賽致發生任何事故,主辦單位概不負責。


十一.參賽者同意主辦單位因辦理比賽之需求蒐集參賽者個人資料(詳見蒐集個人資料告知事項與書面說明)。


十二.參賽者同意主辦單位拍攝並授權主辦單位,不限區域永久使用參賽者肖像於本比賽中;並同意授權主辦單位得基於形象及活動宣傳之目的,就前開含有參賽者肖像之照片及影片等素材,於所有媒體媒介為包含但不限於重製、改作、編輯、散布、公開播送、公開上映、公開傳輸、公開展示、公開演出或其他使用方式。參賽者同意主辦單位得將相關權利再授權其關係企業利用;或再授權第三人為非營利目的之利用。


十三.若有颱風來襲或天災不可抗拒之情事者,經主辦單位評估後得通知參賽者比賽延期或停辦。若停辦報名費將全額退還;因比賽延期而不克參加者,得選擇轉讓報名資格或全額退費。


十四.凡參與比賽者,視同同意遵守本競賽章程,如有未盡事宜,悉依主辦單位之規定,主辦單位得自行增訂、修改、刪除或終止章程內容及獎項等細節之權利,無需進行事先通知或取得參賽者的同意。


十五.修改或變更後章程若在官方網站上公佈,即有效替代先前之章程。參賽者應隨時查閱最新版之章程,若參賽者不接受官方網站於任何時間對本競賽章程修改或變更後的結果,請於修改或變更後3日內通知本會,放棄其參賽資格;若逾3日未通知者,則視為接受所有章程之變更。

♦圍棋項目規則♦
1.個人組:
(1)資格:年齡應為60歲(含)以上,限民國48年次或以前出生,設高段組、四段A組、四段B組及低段組,每人限報名1組,以 報名時段位為準
•高段組(業餘五、六、七段)
•四段組(業餘四段分A、B兩組)
•低段組(業餘一、二、三段)
(2)賽制:
•個人組每組上限為16人
•個人組參照中華民國圍棋協會規定,採瑞士制賽程,同組一律分先
•個人組每組正規賽事為三局,各組的全勝再加賽一局決定冠亞軍
•各組季軍則依照三局的輔分計算排名,如果遇到輔分相同則由大會現場抽籤決定名次
2.團體組:
(1)資格:為不限性別與職業/業餘之方式組隊,每隊三人,唯年齡應符合下列規定:
•三人中至少一人應為60歲(含)以上
•三人均應為6歲(含)以上,即民國102年次或以前出生
•以上年齡之計算均以年次為準,例如60歲即為民國48年或以前出生者。每位選手限報名「個人組」或「團體組」其中一組參 賽,若報名組數過少,得以合併或取消組別等方式調整
•由主辦單位依照報名選手之棋力分為A、B二組
(2) 賽制:
•團體組分為A、B二組,每組上限為32隊
•團體組參賽者應於預定比賽時間前10分鐘到各組裁判區繳交排陣單,逾時未繳交則大會將以前一場的對陣排陣
•團體組賽事採用瑞士制比賽四輪,每一輪比賽2勝以上之隊伍為獲勝,同組一律分先
•各組的全勝再加賽一局決定冠亞軍
•各組季軍殿軍則依照四局的輔分計算排名,如果遇到輔分相同則由大會現場抽籤決定名次
•團體組季軍、殿軍成績計算方式:
以團體勝場為主分,每一勝場得主分一分,依主分成績決定名次
若主分相同則比輔分;第一輔分為所有遭遇隊主分之總和,第二輔分為所負遭遇隊主分之總和,第三輔分為交戰成績,第四輔 分為本隊所有之勝局總和,第五輔分為第一台總勝局數
3.108年7月1日中午12時於官方網站公告賽程
4.比賽獎勵:各組依名次頒發獎盃或獎牌與獎金

註1:個人組特別獎若無符合資格者則從缺

註2:本獎項為競技競賽所得,依稅法規定,中獎者為中華民國境內居住之個人者,獎項金額高於新台幣1,000元者,依法須申報所得;高於新台幣20,000元者,另須由主辦單位先行代扣繳10%之稅額。非中華民過境內居住之個人(如中華民國境內居住未達183日之本國人)無論金額皆須預先扣繳20%稅金。請繳交身分證明文件影本作為報稅憑證。中獎者應自付中獎獎項之稅金,否則視同放棄。法規如有更新或變動者,依修正後之規定辦理。

5.比賽細則:
(1)採用中華民國圍棋協會比賽規則,數子法:一律採計黑棋,黑184.5子勝
(2)用時:採包辦制,每方各三十分鐘
(3)參賽人員於報到後需於衣服背面別上大會發給之姓名布
(4)賽程表印製完成之後,不得更換隊員名單
(5)參賽者出賽必須攜帶身分證明文件以備查核,證明文件必須附有照片,不可影印,否則以棄權論
(6)發現冒名頂替情事應當場向裁判提出抗議,如成立則該員喪失比賽資格
(7)遲到15分鐘,由裁判宣布裁定敗,且不得異議,比賽時間若異動,以大會競賽組報告為準
(8)比賽飲水由大會提供,為配合環保,請參賽選手自備水壺/杯
(9)凡有冒名頂替者喪失比賽資格,比賽成績不予列入
(10)對局中如遇爭議,可將計時器暫停,並請求各組裁判處理
(11)比賽爭議如規則無明文規定,以裁判長判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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