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06.21| 公告
2011/06/21第三屆海峰杯職業圍棋賽 比賽辦法
第三屆海峰杯職業圍棋賽 比賽辦法
一、主辦單位:海峰棋院‧財團法人培生文教基金會
二、協辦單位:台灣棋院文化基金會、中華民國圍棋協會、LGS傳奇圍棋網
三、參賽對象:凡國內職業棋士皆可自由報名參加。
四、賽 制:單淘汰。64人(共六場),最後勝者二人,三戰二勝爭冠。
五、比賽時程:2011年9月~~(詳細日程另行公佈)
六、 比賽地點:海峰棋院(台北市敦化南路二段105號9樓 )
七、比賽規定:
1、規則:比目法圍棋規則。
2、手合:一律分先,黑先貼六目半。
3、時限:各三小時,最後五分鐘讀秒,每次60秒。
4、時間:上午10:00起開賽,13:00~~14:00休息,一日賽完。
5、比賽遲到加倍扣時,遲到30分裁定敗。
6、每場比賽均設公證人,棋局若有爭議,須服從公證人之判決。
7、無故棄權,取消比賽資格與獎勵。
八、獎勵:
1、 冠 軍:獎金NT$500,000元/亞軍:獎金NT$200,000元。
2、 對局費:第一、二場NT$5,000元/第三場(16強)NT$10,000元。第四場(8強)NT$20,000元/第五場(4強)NT$40,000元、第六場(無)。
九、附則:
1、 每週四為固定比賽日,若遇補賽則於每週一進行比賽。
2、 贏方須記錄並繳交棋譜,八強賽則由計譜人員負責記錄。
3、 比賽時如有違反賽場規定,第一次警告,再犯該局裁定敗。
4、 比賽日期排定,除依本院公告之請假規定得以更改外,否則不得更動。
5、 參賽棋士有義務配合棋賽需要之宣傳等活動。
6、 比賽日請一律穿著正式服裝。
7、 報名時請提供99年度對局及奬金收入之所得總額。
十、本辦法如有不周之處,得經主協辦單位協商後修改之。
●欲參加比賽之職業棋士,自即日起請自行電話報名。Tel:02-2702-8898分機1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