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03.05| 公告
2013/03/05 2013年全國大專杯圍棋錦標賽 比賽辦法
2013年全國大專杯圍棋錦標賽 比賽辦法
一、活動目的:促進全國各大專院校圍棋交流,提昇校園內圍棋風氣。
二、主辦單位:財團法人培生文教基金會‧海峰棋院
三、協辦單位:中華民國圍棋協會、臺北市體育總會圍棋協會
四、科技夥伴:宏碁股份有限公司
五、活動時間:2013年5 月4~5日(六、日)/報到:5/4(六)下午13:30~
六、活動地點:劍潭海外青年活動中心-群英堂(台北市中山北路4段16號)
七、參加資格:全國各大專院校在籍學生(含軍警技職、碩博士班、夜間部等)
八、比賽辦法:
- 分組:依實際報名人數及棋力分組。
- 規則:採中華民國圍棋協會規則及其段位認證。
- 局差:一律分先,黑棋184子勝;唯初學組採13路棋盤,黑87子勝。
- 時限:基本時限20分鐘,讀秒20秒3次。
- 採瑞士制計算成績,若二人勝場相同則以輔分判定勝負。
- 勝場及輔分相同者,除全勝者進行加賽快棋外,其餘皆以抽籤決定名次。
- 若遇加賽,時限則由裁判長現場決定之。
- 段位各組一律使用計時鐘;級位組開賽40分鐘後,得由裁判決定之。
- 各場比賽遲到10分鐘以上者,該選手裁定敗。
- 因比賽場地關係,報名人數總限額為450人。
*段位各組(不限) *級位甲組(1~3級)50人
*級位乙組(4~6級)30人 *級位丙組(7~9級)30人
*級位丁組(10~15級)60人 *初學組(16級以下)60人
- 各校參賽人數未達3人以上者,不列入團體排名。
- 本賽程設裁判長1人,各組參賽者一律服從裁判之判決。
九、奬勵辦法:
- 主辦單位得視實際參賽人數調整各組奬勵名額。
- 各組優勝者奬品均為大會科技伙伴Acer電腦周邊產品。
- 大會提供230床位(劍潭)供中南部選手住宿。
- 大會供應5/4晚會點心及5/5午餐便當。
- 大會供應住宿者5/5早餐三明治乙份。
- 各組賽完全程者可獲大會紀念T-shirt乙件。
- 6~7段組優勝者得優先錄取為”國際大學生棋賽”代表出賽權。
- 團體總錦標1~4名隊伍頒發奬盃及錦旗,5~8名隊伍頒發錦旗。
- 各組優勝符合升段者報請升段。
十、附 則:
- 第一天未報到者,經查未依規定取消報名,得取消次屆參賽資格。
- 第二天無故棄賽者,除沒收保證金外,得取消次屆參賽資格。
- 以不實棋力參賽者,若經查獲得取消所有奬勵,並取消次屆參賽資格。
- 歷屆曾報名「初學組」者,不得重複報名該組。
- 符合升段者資格得必須強迫升段,選手不得異議。
- 證書費:升1-2-3段者繳交500元,升4-5-6段者繳交1000元。
- 本辦法如有未盡事宜,得由主辦單位得修正公佈之。
十一、注意事項:
- 參賽者須於第一天報到時繳交$500元保證金,大會得於第二天完賽後全數退還,未賽完全程者沒收保證金。
- 參賽者報到請出示學生證,比賽時亦請務必隨身攜帶備查。
- 住宿床位限230名,學籍設在基隆台北及新北市區之選手不得登記。
- 住宿者若於第二天棄賽,除沒收保證金外,並取消次屆參賽資格。
- 床位登記額滿後可登記候補,若遇缺額則依登記順位遞補之。
- 住宿者得由主辦單位隨機分房,不得有異議。
十二、比賽流程:
第一天 13:30~14:00 選手報到
14:00~14:30 開幕式(比賽規則說明)
14:30~16:00 第一場比賽/16:00~17:30 第二場比賽
17:30~ 住宿生Check In/18:30~ 同樂晚會
第二天 08:30~ 住宿生領取早餐
09:00~10:30 第三場比賽(住宿生Check Out)
10:30~12:00 第四場比賽/13:00~14:30 第五場比賽(退還報名費)
14:30~15:30 大盤解說會/16:00~17:00 頒奬、閉幕
◎六七段組決賽對局邀請職業棋士林至涵九段、黑嘉嘉六段進行大盤解說會。
十四、報名辦法:
- 報名方式:僅開放網路線上報名。報名請點我
- 報名時間:自2013年3月20日起至4月15日止(※各組額滿登記候補)。
- 注 意:欲取消報名者務必於4月19日前由報名系統取消。
- 免報名費。
十五、其 他:
- 住宿及交通資訊:劍潭海外青年活動中心
- 活動相關訊息請至Facebook加入“海峰棋院”
- 大專院校社團需要大專盃海報者,請至Facebook留訊息索取,請註明社團名稱、收件人姓名、地址、電話。
Tel:02-2702-8898分機163或165
E-mail:haifongigo@gmail.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