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12.09| 公告
第17屆海峰盃職業圍棋賽 簡章
第17屆海峰盃職業圍棋賽
(2024.12.26更新) 報名:點此、查詢:點此
一、 主辦單位:財團法人培生文教基金會‧海峰棋院
二、 參賽對象:國內職業棋士自由報名參加。
三、 賽制:
1. 64人單敗淘汰,最後勝者2人進入決賽,3戰2勝爭冠。
2. 報名參賽人數若超過64人時,依獎金排序取超過人數之2倍名額,提前進行單敗淘汰賽。
四、 比賽地點:海峰棋院(臺北市大安區敦化南路二段105號9樓 )
五、 比賽日期:2025年1月份開賽。若報名棋士超過64人,部分則於1月2日(四)進行初賽。64強賽分兩半區,分別在1月6日(一)與1月13日(一)進行。
六、 報名日期:即日起至2024年12月26日(四)中午12:00止。網路報名:點此 電話:(02) 27028898
七、 比賽規定:
1 規則:日本比目法規則。
2 手合:一律分先,黑先貼六目半。
3 時限:各2小時,保留3分鐘讀秒, 讀秒60秒3次;遲到加倍扣時,遲到20分鐘裁定敗。
4 時間:每場比賽上午11:00開賽,無午休。如遇無勝負局面出現,雙方需於該局所剩時間加賽一局。
5 參賽棋士於對局時禁止走動觀看他人棋局,並禁止與他人討論,如舉發第一次警告,第二次該局判負。
6 參賽棋士無故棄權,取消比賽資格與獎勵。
八、 獎勵:
1. 冠 軍:獎金NT$600,000元。
2. 亞 軍:獎金NT$240,000元。
3. 對局費:第一場(64強含初賽)NT$ 3,000元。第二場(32強)NT$5,000元。 第三場(16強)NT$10,000元。第四場(8強)NT$20,000元。 第五場( 4強)NT$40,000元。第六場(決賽)無。
九、 附則:
1. 第一場對手安排係依2024年棋士對局奬金收入排行決定之。
2. 比賽日請一律穿著正式服裝,勝者須完成記譜,提供棋院留存。
3. 棋局若有爭議須服從公證人之判決。
4. 比賽日期排定,依本院公告之請假規定得以更改外,否則不得更動。
5. 比賽期間禁止外出以及使用任何3C產品,手機一律關機交由主辦單位代保管,比賽結束後領回。
6. 參賽棋士有義務配合棋賽需要之宣傳等活動。
7. 參賽者同意主辦單位拍攝並授權主辦單位,不限區域永久使用參賽者肖像於本比賽中;並同意授權主辦單位得基於形象及活動宣傳之目的,就前開含有參賽者肖像之照片及影片等素材,於所有媒體媒介為包含但不限於重製、改作、編輯、散布、公開播送、公開上映、公開傳輸、公開展示、公開演出或其他使用方 式。參賽者同意主辦單位得將相關權利再受權贊助單位或其關係企業或其他第三人使用。
8. 本辦法如有不周之處,得由主辦單位另行修正公布之。
十、 參賽棋士紀律規範:
第一章 總則
第1條 為確保海峰棋院及中華職業圍棋協會(以下統稱「本棋院」)之良好秩序與聲譽,制定本紀律規範,所有參與者及相關人員均應嚴格遵守。
第2條 本規範適用於本棋院主辦之所有比賽活動及院內所有場合。
第二章 紀律規範
第3條 言論規範:不得在任何場合散布不實言論,故意詆毀本棋院或他人名譽。
第4條 財物保護:參與者應尊重本棋院設施及他人物品,禁止故意毀損。
第5條 人身安全:本棋院內禁止任何形式的暴力行為,包括肢體傷害及言語攻擊。
第6條 道德行為:所有人員應遵守社會公德及禮儀。
第7條 法律規範:本棋院內行為須符合當地法律規定。
第8條 犯罪行為禁止:參與者不可有涉及刑事犯罪、吸毒、賭博或與黑社會有關者。
第三章 處罰條款
第9條 若經本棋院查證有違犯上開規定情形者,本棋院得依情節輕重進行警告、阻止、取消比賽資格或為其他必要之處分,以維本棋院之紀律。
第四章 規章解釋與修訂
第10條 本規章之最終解釋權歸屬於本棋院。
第11條 本棋院保留隨時修訂本規章的權利,修訂後將通知所有參賽者及相關人員。
第五章 附則
第12條 本規章自發布之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