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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03.15| 公告

2010/03/15第三屆棋王賽循環圈比賽辦法 20100315


第三屆棋王賽循環圈比賽辦法 20100315

第三屆棋王賽 循環圈 比賽辦法

一、主辦單位:海峰棋院
二、協辦單位:台灣棋院文化基金會、中華民國圍棋協會、LGS傳奇圍棋網
三、參賽對象:初賽入圍棋士四人及上屆保留四人共八位。

四、循環圈賽制:

1. 八人單循環賽,全部賽七場。
2. 依戰績順位排名,戰績順位相同則加賽。
3. 循環圈成績排名第一者取得挑戰權,晉入挑戰賽。
4. 挑戰賽敗者及順位2、3、4名為次屆保留名額。

五、挑戰賽:

1. 七局四勝制。
2. 勝者為「棋王」,並成為第次屆挑戰賽衛冕者。
3. 敗者為次屆循環賽保留名額第一順位。

六、比賽日期:2010年4月29日、5月6日、5月13日、5月20日、5月27日、6月3日、6月10日

【抽籤日期】2010 年4月1日下午14:00整

七、比賽地點:海峰棋院(台北市敦化南路二段105號9樓 02-2702-8898#126)

八、比賽規定:

1. 規則:比目法圍棋規則。
2. 手合:一律分先,黑先貼六目半。
3. 時限:基本時限各三小時,最後五分鐘讀秒,每次60秒。
4. 時間:上午10:00起開賽,13:00~14:00休息,一日賽完。
5. 比賽遲到加倍扣時,遲到30分裁定敗。
6. 無故棄權,取消比賽資格與獎勵。

九、獎勵:

1. 對局費:勝者NT$25,000元,敗者NT$15,000元。
2. 冠軍「棋王」獎金NT$1,000,000元。
3. 亞軍(挑戰賽負者)獎金NT$350,000元。

十、附則:

1. 每週四為固定比賽日,若遇補賽則於每週一進行比賽。
2. 每場比賽均設公證人一人,每盤計譜員各乙名。
3. 棋局若有爭議,須服從公證人之判決。
4. 比賽時如有違反賽場規定,第一次警告,再犯該局裁定敗。
5. 比賽日請一律穿著正式服裝,棋士有義務出席開幕及閉幕式。

十一、本辦法如有不周之處,得經主協辦單位協商後修改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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