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12.16| 公告
2010/12/16第四屆中日精英職業圍棋賽 比賽辦法
第四屆中日精英職業圍棋賽 比賽辦法
一、主辦單位:海峰棋院‧財團法人培生文教基金會
二、協辦單位:台灣棋院文化基金會、中華民國圍棋協會、LGS傳奇圍棋網
三、參賽資格:具中華民國籍職業棋士資格者自由報名參加。
四、比賽辦法:
a.資格賽:單淘汰。一天賽二場,選出25人+上屆入圍者7人進入初賽。
b.初 賽:雙敗淘汰。一天賽二場,32人分二組選出4人進入本賽。
c.本 賽:單淘汰。二天四場,中日棋士共16人。
五、比賽日程:2011年2-3月(確定日期後另行公佈之)
六、比賽地點:海峰棋院
七、比賽規定:
a.規則:比目法。
b.手合:一律分先,黑先貼六目半。
c.時限:各用1小時後30秒讀秒三次。
d.時間:上午09:00開賽、下午14:00開始。
e.比賽遲到加倍扣時,遲到10分鐘裁定敗。
f.無故棄權者,取消比賽資格與奬勵,下屆禁賽。
八、奬勵:
a.資格賽:每盤新台幣2,000元。
b.初 賽:每盤新台幣4,000元,加賽亦同。
c.本 賽:16強(敗退者)新台幣40,000元、8強(敗退者)80,000元、4強(敗退者)160,000元、亞軍400,000元、冠軍1,200,000元。
九、附則:
a.初賽勝局者請於現場記錄棋譜繳交大會。
b.每場比賽均設公證人一人,棋局若有爭議,須服從公證人之判決。
c.比賽時如有違反賽場規定,第一次警告,再犯該局裁定敗。
d.比賽日期排定除依本院公告之請假規定得以更改外,否則不得更動。
e.參賽棋士有義務配合棋賽需要之宣傳活動。
f.比賽日請一律穿著正式服裝出場。
g.本辦法若有不週之處,得由主辦單位另行修正公佈之。
◎欲參加”資格賽”者請自即日起自行電話報名Tel:02-27028898分機1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