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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02.24| 比賽訊息

2009/02/24第二屆棋王賽循環圈比賽辦法(20090224)


第二屆棋王賽循環圈比賽辦法(20090224)

 

第二屆棋王賽 循環圈 比賽辦法

一、主辦單位:海峰棋院

二、協辦單位:台灣棋院文化基金會、中華民國圍棋協會、LGS傳奇圍棋網

三、參賽對象:初賽入圍棋士四人及第一屆保留四人共八位。

四、循環圈:

八人單循環賽,全部賽七場。

依戰績順位排名,戰績順位相同則加賽。

循環圈成績第一者取得挑戰權,晉入挑戰賽。

循環圈成績第二、三、四名為次屆循環賽保留名額第二、三、四順位。

五、挑戰賽:

七局四勝制。

勝者為「棋王」,並成為第三屆挑戰賽衛冕者。

敗者為次屆循環圈保留名額第一順位。

六、比賽日期:2009年3月12日 3月19日 4月2日 4月9日 4月23日 4月30日 5月7日

抽籤日期:2009年3月9日(星期一)下午13:30整

地 點:海峰棋院(台北市敦化南路二段105號9樓  02-2702-8898#126)

七、比賽規定:

1、規則:比目法圍棋規則。

2、手合:一律分先,黑先貼六目半。

3、時限:基本時限各三小時,最後五分鐘讀秒,每次60秒。

4、時間:上午10:00起開賽,13:00-13:45休息,一日賽完。

5、比賽遲到加倍扣時,遲到30分裁定敗。

6、比賽日期排定,除依據本院公告之請假規定得以更改外,否則不得更動。

7、無故棄權,取消比賽資格與獎勵。

八、獎勵:

勝者每人NT$25,000元,敗者每人NT$15,000元。

「棋王」獎金NT$1,000,000元。

挑戰賽負者獎金NT$350,000元。

九、附則:

每週四為固定比賽日,若遇補賽則於每週一進行比賽。

每場比賽均設公證人一人,棋局若有爭議,須服從公證人之判決。

參賽棋士有義務參加開幕式及頒獎閉幕式,比賽勝者記錄棋譜繳交大會。

十、本辦法如有不周之處,得經主協辦單位協商後修改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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